17世紀中國的針灸傳到歐洲,法國醫師蕯蘭第(Sarlandiere) 於1825年首次用電針治療神經痛、風濕症等疾病。1915年英國戴維斯(Davis)應用電針治療坐骨神經痛,並在布里斯托內外科醫學雜誌(Bristol Medical-Chirurgical Journal)發表論文。20世紀50年代,西德針灸學家傅爾(R.Voll)於1955年公開了他設計的一具電針診療器,該儀器可供診斷及治療使用,後來日本針灸師中谷義雄提出的良導絡療法,開啟了電針的臨床應用和研究。
所謂電針療法,是指用針刺的針刺入俞穴取得針感後,在針上通以微量的電流,發揮針和電的綜合作用,藉此種作用來治療疾病。電針可綜合為以下四項優點:
(1) 加強傳統針剌補瀉的作用。
(2) 可用人為控制維持一定的剌激量和一定的節律。
(3) 發揮行氣止痛、疏經通絡、活血化瘀的功用。
(4) 產生雙向調節作用。
電針在腧穴的基礎上, 加以脈衝電刺激,使針與電兩種刺激相結合,能正確地掌握刺激參數。電針可因刺激頻率和強度等不同,雖同一穴位刺激也會產生不同的療效,如同補瀉手法一般。
電針剌激參數與補瀉的關係,可以歸納如下:
(1)電針頻率:電針頻率小於3 Hz可引起肌肉緩慢同步舒縮,具興奮和吸收作用,此種作用可用來“補虛”;電針頻率大於13Hz會引起肌肉強直性收縮,具解痙、止痛和鎮靜作用,此種作用可用來“瀉實”;電針頻率介4到12 Hz之間可引起肌肉較快顫動的舒縮,相當於平補平瀉手法。
(2)電針強度:電針時,電流輸出強度小為“補”,而大則為“瀉”。電針電流強度僅達到“感覺閥”,謂之“補”法;若電針電流強度令受試者者感到刺痛感或肌肉出現強直收縮時,即“痛閥”,則謂之“瀉”法;若電針刺激強度介於“感覺閥”與“痛閥”之間,謂之“平補平瀉”。
(3)電針時間:電針時間愈長則刺激強度愈大,謂之“瀉”;電針時間愈短,則刺激強度愈小,謂之“補”。
電針頻率的定義如下:
(1) 連續波:
電針頻率小於16 Hz為低頻電針,稱為疏波;電針頻率大於17 Hz為高頻電針,稱密波。
(2) 疏密波:
疏波和密波持續數秒交互出現,如5 Hz/30 Hz,表示5 Hz電針持續數秒,接著30 Hz持續同樣時間,互相交替。